发布者:世昌畜牧机械
发布日期:2013年12月06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上海黄浦江松江段及上游水域漂浮死猪事件,引起社会 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 ,维护公共卫生 ,现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
各地要结合春防工作,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集中免疫进度,确保免疫质量;认真落实疫情监测报告、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同时,统筹做好仔猪性腹泻、猪圆环病毒病等常见多发病防控,加强技术指导,突出防控,严格卫生防疫制度,防控动物疫病。
二监督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督记录,发现养殖场饲养动物数量不明原因减少的,要及时调查。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验以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三、严格落实生猪无害化理补贴经费处。
积引导养殖者,用好该项政策,发挥其在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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